灵宝地名溯源
夏时属豫州。
商为桃林。
周为桃林塞。
春秋属虢,后归晋。
前403年,赵、韩、魏三家分晋,归韩。
秦初,西设胡关,东设函谷关,胡关东,归三川郡。
西汉元鼎三年(前114年),迁函谷关于新安,在函谷关故关置弘农县(以弘农涧水得名),胡关为胡县,后更名湖县(因湖水得名),属京兆尹。
元鼎四年(前113年),置弘农郡,领弘农、陕县、渑池、新安、宜阳、陆浑、卢氏、丹水、析县、商县、上洛11县。东汉领弘农、陕县、渑池,新安,宜阳,陆浑,卢氏,湖县,华阴九县。
三国时期属魏,名恒农郡,领恒农县、湖县。
晋复名弘农,属司州,领弘农、湖县等六县。
南北朝时期,境内设西恒农、朱阳、石城和阌乡四郡。
隋开皇三年(583年),属虢州(治所在卢氏)。
隋开皇十六年(596年),改湖城县为阌乡县,在今灵宝旧城置桃林县,均属河南郡。
大业三年(607年),恢复弘农郡,并移治所于鸿胪川(今虢略镇)。
义宁元年(617年),复置湖城县,属河南郡。同年,改弘农郡为凤林郡,属豫州,领弘农、朱阳、邑阳、玉城(义宁元年置)四县。
唐武德元年(618年),改凤林郡为鼎州,移治 阌乡。
贞观八年(634年),虢州由卢氏移治弘农,更名虢郡,废鼎州。
开元29年(742年),更名虢州,因于函谷关尹喜旧宅掘得灵符,改桃林县为灵宝县,属陕州。史称 玄宗改元。
五代时期属虢州。
宋、辽、金时名虢州,属陕州,领虢略、朱阳、卢氏、栾川四县。
元代至元二年(1265年)省湖城入阌乡。
至元十年(1273年)省虢略、朱阳入灵宝县。虢略为镇。境内仅存灵宝、阌乡两县。
明朝,灵宝、 阌乡隶属河南府,继改属陕州。 阌乡县治移至唐湖城旧址。
清代,灵宝、 阌乡隶陕州。
民国初年,属河南省豫西道。
民国二十二年(1933年),属河南省第一行政区(治所陕县)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灵、阌先后属陕州专区和洛阳专区。
1954年6月,灵、 阌二县合并,仍名灵宝,治所在灵宝旧城。1959年,移治虢略镇。
1986年2月,撤洛阳专区,属三门峡市。
1993年5月,撤县设灵宝市。
来源:灵宝文旅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